根据中组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,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休干部、工人党员,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街道(或村)党组织。异地安置的离休、退休干部、工人党员,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的地区、街道、乡镇或村党组织。根据此规定,退休的党员可以把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村镇,就近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。